工商時報【記者薛翔之、呂雪彗/台北報導】 攸關兩岸銀行、證券及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草案,已於上週五報院核定中,若無異議最快可望於本週核定。一旦兩岸金融開放影響台灣母行健全或我金融市場穩定,政府保留對雙向往來有撤銷許可的權利。其中大陸金融機構登台的條件,包括世界排名百大、並具備國際經驗者。 至於對於有意參股台灣保險公司的大陸業者,採較具彈性的標準。包括近3年業務財務健全、近5年無重大違規,信評A級以上等門檻。